南都讯记者赵霖萱 发自北京 “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10月12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唐芳林表示,20多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山区林区共同富裕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上述“林改四问”还要继续作答,深化改革很有必要。“这也是本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原因。”他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唐芳林。
唐芳林指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是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关于林业改革发展出台的第一个重要文件。概括而言,《方案》就是重点围绕“稳、活、融、试”4个字,对深化集体林改作了系统部署。
“稳”指坚持稳字当头。牢牢把握改革方向,稳步深化探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让林农真正吃下长效“定心丸”。
“活”指聚焦激发活力。放活林地经营权,引导林权流转,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畅通林权融资渠道,引入金融活水。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实施兴林富民行动,让林区焕发出新的生机。
“融”指突出融合发展。推进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相融相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深度融合、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效转化、生态美和百姓富有机统一。
“试”指支持先行先试。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积极探索。支持福建、江西、重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精耕细作一批改革“试验田”,为面上改革探路子、做示范、立标杆。
唐芳林表示,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需要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山区林区共同富裕、践行大食物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承担重任、展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