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移动通讯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如今手机已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通讯工具,在它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某些特殊场所造成了影响,例如监狱、看守所等,为了安全起见,需要限制人们的无线通讯。针对这一特殊要求,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研制手机屏蔽器的厂家。手机屏蔽器,顾名思义就是屏蔽手机对外通信的功能,其工作原理是屏蔽器发射与手机通讯信号相同频率的电磁波,从而使手机无法识别干扰电磁波和有用电磁波,在一定范围内使手机不能与基站建立联接,从而达到禁止手机使用的目的。所以说手机屏蔽器在工作时是向外辐射电磁波的。
大家知道,宇宙空间存在着纷繁复杂的电磁波,有些电磁波对人体是有益的,有些电磁波对人体是有害的。由于手机屏蔽器现在还属于一种新兴产品,大家对它的工作原理还不甚了解,加上某些厂家生产的手机屏蔽器质量低下,确实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随之就产生了谈“手机屏蔽器”色变的现象,认为手机屏蔽器发射的电磁波就是对人体有害的。其实笼统地问电磁辐射对人体有没有害处是很不科学,这跟问人吸烟有没有害处一样,大家都知道吸入少量的烟肯定是没有什么害处的,但经常性地吸入很多烟肯定害处不少。所以说,判定电磁辐射是否会对人体产生不利影响,应从电磁波辐射强度、主要辐射方位和与辐射源的距离等几方面综合考虑。我们知道手机屏蔽器的电磁波幅射是通过天线来实现的,所以在安装手机屏蔽器时,天线的选取和设计直接关系到整个屏蔽系统的质量。
为了控制电磁波对人体的影响,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各个国家都制定了自己的电磁波防护标准。我国卫生部于1988年颁布了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以下简称防护规定)和GB9175-8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电波卫生标准》(以下简称卫生标准),这两个标准很详细地规定了电磁波对人体影响的定义、计算方法、安全值等内容,应该指出达到这两个标准就应认为电磁波环境对人体是绝对安全的。而不应像某些媒体宣传的那样,好像只要是电磁波就对人体有害。
下面我们根据上述的两个标准探讨一下安装手机屏蔽器后的电磁波环境。
手机屏蔽器的工作频率是: 800兆:870-880MHz, 900兆:930-960 MHz,1800 兆:1805-1850MHz, 1900兆:1900-1920 MHz,这些频率范围都是针对CDMA,GSM及小灵通的工作频率范围而设定的。依据《卫生标准》中的“频率为300MHz~300GHz,相应波长为1m~1mm范围内的电磁波为微波”的定义,这些频率都属于微波波段。
《卫生标准》中以电磁波辐射强度及其频段特性对人体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影响的阈下值为界,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分为二级,并制定了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分别对波长(频率)、强度、距离、计算方式作了详细的规定。
(备注:一级标准为安全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不会受到任何有害影响的区域;特别指出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覆盖区内,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
二级标准为中间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反应的区域;在此区内可建造工厂和机关,但不许建造居民住宅、学较、医院和疗养院等,已建造的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超过二级标准地区,对人体可带来有害影响;在此区内可作绿化或种植农作物,但禁止建造居民住宅及人群经常活动的一切公共设施,如机关、工厂、商店和影剧院等;如在此区内已有这些建筑,则应采取措施,或限制辐射时间。)
这里,我们应采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的符合一级标准安全区的电磁波防护标准。通过《卫生标准》中的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分级标准(见下表)可看出一级标准安全区的微波允许辐射场强为 10μW/cm²,这就是说当手机屏蔽器发射的电磁波场强在空间低于10μW/cm²时,环境就是安全的。
另外说明一下根据CENELEC欧洲标准中规定的一级标准安全区的允许辐射强度900MHZ 频段为450μW/cm2,1800MHZ频段为900μW/cm2;IEEE美国标准中规定的一级标准安全区的允许辐射强度900MHZ频段为600μW/cm2,1800MHZ频段为1200μW/cm2。中国的标准远远严格于国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