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 今早 青岛证监局臧女士来电说 自3.11将青岛长江证券营业部侵害权益 私扣委托交易 价格误导情况反映至她后 她已查过 并以“没有问题” 说辞后挂机 回拨过去 无人接听0532-857985XX
我很疑问:
1、3.11我去青岛证监局反映上述情况 未开口似乎臧女士比我更先清楚要反映事情
2、3.11-3.27调查结果 仅凭一句话“没问题” 没有给出任何调查证据和法规解释
3、反映问题:青岛长江证券正常交易时间信用账户不给撤单委托造成损失、青岛长江证券营业部股价历史前复权价格不正确 未做明确解答
4、未给出任何书面形式的调查报告和事实依据及处理方案意见
根据《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于将客户证券从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的指令进行处理的时点是在当日日终
如果在此之前也就是中央登记结算尚未冻结处理数据 营业部是无权冻结 这就像上公车买票 无人售票车上的乘务员 可以把钱不投钱币箱 装自己口袋 然后说是因为乘客自己没直接投 而是 让他转交代投缘故吗
请问难道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数据处理时间可以随意打折扣吗 各营业部的系统处理会超越中央结算处理吗 委托和撤委托不是最起码投资保护吗 交易系统若损害客户利益是合法有效的吗 具体使用和迥异事项不应该事先明确告知并确认吗 行业标准统一和执行不是证监局监管的职责所在吗 所以我真很质疑给出答复的公正性
反映第二问题青岛长江证券营业部历史复权价格不正确
如像臧女士所说“没问题” 那就是营业部数据正确的
但如果任何人在任何一台电脑 您现在打开长江证券官网 下载财智版、汇智版 提供的所有历史前复权价格 作比照 (例600477杭萧钢构 历史最低1.17 长江证券是1.26;600499科达机电 历史最低0.46 长江证券是0.89 都有价格误差 以此类推 数不胜数
请问这是什么问题 历史已经给出的同一个股前复权价格数据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价格吗 数据事实在摆着 如何解释呀 执法监管若如此 对于借错误数据误导操作 赚取佣金的违规行为 会不会坐视不管呢 还是真如皇帝新衣呀
我真希望此事得到公正、合理的解释、处理方案 姑且不究其如此这般背后的原委 但愿让类似侵权利己的违规行为事情杜绝不再发生 还市场一片干净天空
谢谢!
此致
敬礼!